思潮.動向
每當看到全球首富馬斯克和美國總統特朗普走在一起,就是一幅活生生的、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互相靠攏的圖像。超級富豪除了富可敵國,還可以有更多政治權力,可以掌控國家,人人平等只是一句口號而已。我們看到的不只是貧窮和不平等的問題,還有財富如此集中在一些人的時候,民主和自由也可受到威脅。而當百分之一的富豪握有全球近一半的財富,我們還能說這個世界是公平的、正義的嗎?除了扶貧和財富再分配,我們還有其他的政治想像嗎?
百分之百的稅款
荷蘭女政治哲學家英格麗.羅賓斯(Ingrid Robeyns)在其二○二四年出版的著作《限富主義》(Limitarianism: The Case Against Extreme Wealth)就提出了限富主義的思想,讓我們可以重新思考我們其實該有什麼訴求。什麼是限富主義?羅賓斯提出「合理財富上限(limitarian threshold)」的概念,她認為當一個人的財富超過某個程度後,就應當進行社會再分配。也即是說,財富達到某個上限,就會徵收百分之百的稅款,款項可以用來照顧貧困的人,也可處理全球暖化等問題。
可以說,限富主義也是一種財富再分配,但不同的是,它更針對財富的集中,加入了財富有上限的要求。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會否太極端?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全球不平等實在太厲害了。在二○二二年,特斯拉與SpaceX的擁有者馬斯克被美國商業雜誌《福布斯》列為全球首富。假設你從二十歲工作到六十五歲,每周工作五十小時,全年無休,要怎樣的時薪才能累積與馬斯克一樣的財富?答案是每小時一百八十七萬一千七百九十四美元。將近兩百萬美元,並要這樣工作持續四十五年。現在向富豪收稅,都難以收窄這差距,所以才有提出財富上限的想法。
然而怎樣才算是財富多?上限該如何判斷?這樣是共產主義嗎?許多人甚至會以為限富主義是出於嫉妒的思想,本身並不道德。的確,限富主義不容易為人接受,因為它跟現有的制度太不同了。
怎樣才算財富多?
但這不代表限富主義沒法解答這些質疑。讓我們先考慮何謂財富多。羅賓斯指出並不是你有兩架車或有兩層樓就算多,而是當你的財富超出實際需要與社會功能,即多到已經無法為其生活帶來實質差異,或是完全用不完,又或當你的財富削弱了他人機會與社會公平時,這可算是「多」。甚至,當你的財富已開始帶來權力壟斷、民主侵蝕,左右政策、影響選舉、壟斷媒體或科技發展時,這樣的財富量就不再只是個人財產的問題,而是社會福祉問題。羅賓斯也指出實際判斷財富何謂多的並不是幾個人決定,而該是社會和不同社群討論後的共識。這樣看,當我們接受了限富主義,社會的凝聚力也可望提高。
另一方面,限富主義也不是共產主義。它不是淺俗的平等,限富主義並不要求每個人擁有一樣多的東西,它接受一定的差異。而且,限富主義跟某些共產主義不同,並不需要接受政府擁有所有權力。雖然,羅賓斯也認同政府的重要,但絕不支持極權。限富主義也可以支持自由市場,只不過它不會接受全無監管和限制的市場。作者認為,市場是實現物質福祉的強大工具;私有財產則是我們安全、自由與繁榮的基石。所以真正的問題並不是限富主義會否變成共產主義,而應該是:如果我們要實現限富主義,市場與私有財產應受到哪些限制,政府可以扮演什麼合理的角色?
限富主義是一種「倫理行動」
作者指出,限富主義更像是一種「倫理行動」: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擁抱一種限制主義的價值觀。它最好被理解為一種規範性(normative)理想—是一個值得努力追求的目標,就像消除貧窮一樣,也許永遠無法徹底實現,但我們就想辦法去迫近這理想。
這是動人的。但最大困難正是怎樣實踐。富豪會願意放棄自己的巨額財富嗎?現在,若某國家實踐限富主義,有錢人也可以把財富轉移至其他地方—這是全球化和自由市場容許的。不過,若富豪肯這樣做,必定是他/她也認同該價值,比如對自己社群的關心和關愛,而並不只是因為要滿足稅務要求。這也許是作者把這看成是倫理行動的原因。現實是有這些人,雖然現在為數不多。不過,當富豪都看到財富過分集中的壞處時,他們也許接受改變。Patagonia創辦人將公司所有權轉讓給以地球為宗旨的信託機構,且未藉此逃稅,這顯示「限富」並非痴人說夢。
另一個批評是限富主義似乎違反私有產權理念。若財產是我的,為何國家有權拿走呢?限富主義主張的課徵高額累進稅(例如遺產稅、財富稅),把超額資源重新投入社會用途(例如教育、醫療),然而,這樣不就是迫富豪做「善事」?為什麼不讓他們自願做呢?
限富主義不是強迫富人行善,而是建立一個公平的社會機制,確保「每個人都能生活得有尊嚴、機會平等」。限富主義並不是反對私有財產,只是不接受無限制的財產累積。舉例說,若你有一條私家路通往醫院,政府也有權徵用該路來保障人命安全。沒有絕對的私有產權,或者說,私有產權都要跟其他價值協調和諧,才有保障的理由。我們現在對私有產權全無約束,就導致了財富可高度集中的惡果。
限富主義絕不容易實現,但這無損它對當今世界的重要。因為它迫使我們追問我們要什麼樣的社會。一個靠富人「施捨」的社會,還是人人有尊嚴、有機會、有公平分配制度的社會?當食物外送速遞員只得微薄的薪金,也沒福利保障時,而他們的網購平台老闆卻賺到盤滿缽滿時,我們是否覺得限富主義值得考慮?
(作者為香港大學哲學博士,著有《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