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物
李敖與胡適是忘年交。兩人年齡相差四十四歲,論輩分,恐怕都輪不到李敖執弟子之禮。事實上,胡適正是李敖在臺灣大學的老師姚從吾,以及其父李鼎彝讀北大時的老師。但李敖認為,胡適是以「求士」的心態,格外看重和善待他這位小友。胡適晚年,經常引用清朝學者李恕谷的兩句話:「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意思是,學人交友和求士都有目的,不過是為了提高自己生前身後的影響力。不管胡適是否明確意識到這一點,他交李敖作為小友,若是感情投資,回報的確是不低的。
李敖曾對我說,中國現代文人,他只佩服兩個:胡適與魯迅。但是,李敖中學生時,因為魯迅著作在台灣被封禁,對他影響較大的是胡適和錢穆。錢穆的國學研究,李敖曾表示推崇,但因為錢的親蔣立場,他無意與之親近。然而對胡適,李敖可謂一往情深,終生敬仰。儘管以他特立獨行的性格,哪怕是面對神仙,他也會直言批評,但總體而言,作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李敖還是以胡適傳人自居。
平起平坐
李敖第一次見到胡適,是在一九五二年。那時李敖在台中一中讀高二,年方十七。當時他已經閱讀了許多胡適著作,忽然聽說胡適到台中演講,便不惜曠課前往聆聽,回來還挨了老師一通訓。那天他只是抱着粉絲拜見明星的心態,在演講過後和胡適簡單說了幾句話,便深感滿足。回來後,他給胡適寫過一封兩千字的長信,訴說自己對胡適的崇拜,但沒有收到回信。想來這次會面,他並沒有給胡適留下什麼印象。
這個時期,胡適儼然是李敖的精神導師。不過李敖當時對胡適的崇拜,並不是盲目的追隨,而是一種理性的自覺。李敖曾對胡適解釋說,他博覽群書,在左派、右派和國粹派中選擇,有過各種迷惘和矛盾,最終看到胡適,才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出於對胡適的敬重,他不能允許別人亂罵或亂捧胡適,他要親自告訴別人胡適的真實面貌。因而他開始研究胡適,高中和大學時代就寫了多篇介紹胡適思想的文章,以至於被朋友詰問:「你為什麼不寫點別的?你是專吃胡適飯的嗎?」
然而這種「人身崇拜」,幾年後就被他放在一邊。因為他發現胡適「有許多使我失望的地方,也有許多地方非常可愛」。他開始覺得,胡適有點老憊,虛榮心與派系觀念多了一點,生龍活虎的勁兒不如當年了,對權威的攻擊也不像以前那樣犀利。從此他不再把胡適作為神,說自己仍然喜歡胡適,乃是因為胡適是「一個人」,有尊嚴,有味兒,對他當然沒有必要低三下四。於是他採取了一方面為胡適辯護,一方面批評胡適的客觀立場。這反映了李敖本人思想漸趨成熟的過程。
以上所有這些,都發生在正式交往之前。也就是說,他們兩人的交往,從一開始就是平起平坐的,不存在一個仰視、一個俯視的問題。
再傳弟子
李敖與胡適第一次正式見面,是在一九五八年四月。胡適自美國抵達台北,特地透過他的學生、李敖的老師姚從吾,邀請李敖到臺大校長錢思亮家裏長談。胡適之所以如此禮賢下士,原因是李敖在《自由中國》雜誌上發表了〈從讀《胡適文存》說起〉一文,被雜誌主編雷震推薦給胡適。
其實這篇文章,寫於四年前李敖尚未進大學之時。因原先約稿的雜誌擔心敏感而不用,三年後才轉投《自由中國》。但文章內容,對胡適與其說是評論,不如說是質疑。屬評論的文字很少,無非是稱讚胡適的文風:「一點一滴都不苟且,一字一筆都不放過」;「下筆很矜慎,文字很精湛」;文章都是「慢慢地用心寫的」;「他文章的範圍雖很雜亂,可是目的卻很簡單」;「他文章的極大部分是『注重學問思想的方法』文章和『說老實話』的文章」。若說這些算是讚語,也無一句涉於吹捧。
文章重點在於質疑。所談的是胡適的過錯:一九五三年底,台灣遠東圖書公司出版四集合印本《胡適文存》。胡適為「稍稍節省排印費」而「重新校訂修正」,結果刪去了太多文章!李敖找出上海亞東圖書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出版的《胡適文存》第一、二、三集,以及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胡適論學近著》(即第四集原始版本),與台北的新版本一一比對,不厭其煩地羅列被刪去的文章標題。最後統計,四集中共被胡適先生刪去五十八篇文章,相當於整套書的四分之一篇幅,絕非胡適自己所說的僅刪去「一小部分」。李敖認為,這樣做並非必要。因為《胡適文存》自上海出版後,曾多次遭遇政府與日本人的禁售,能讀到的人原本就不多。既然今日整合出版,為何不以完整面貌呈現呢?
這一問,問得有理。胡適後來也承認,的確刪得太多了。真正令胡適吃驚的,並非李敖會提出質疑,而是李敖由此文顯示出對胡適史料的掌握已達集大成的水平。胡適不由得要會一會這位神奇的年輕人,由此才有了錢思亮家裏的約見。一見面,他便說:「啊,李先生,連我自己都忘記了、丟光了的著作,你都能找得到,你簡直比我胡適之還了解胡適之!」
兩人於是促膝長談。這是胡適與李敖交往的開始。此時距離胡適去世僅不足四年。其間根據李敖的記錄與相關史料,兩人總共見面談話不過三四次,長談只有這一次。兩人的書信往還,也不過各有三五通而已。他們的幾次直接聯繫,大多由一位中介人牽線,此人即姚從吾。李敖認為,胡適是透過姚從吾這位北大弟子,認定自己也是北大系的傳人。姚從吾則說,胡適對李敖「待之如羅爾綱」,「胡頗欲使關係深切」。李敖甚至認為:「姚老似有延我為胡適秘書之意。」所以,僅從接觸次數來看,說他們聯繫密切或許未必,但胡適對李敖的感情,確實非同一般。
私交朋友
文壇皆知的一段佳話,是李敖大學畢業後窮困潦倒,胡適慨然解囊,寄上一千元支票以表資助。這一千元,恰是李敖當時一個月的月薪。但讀者未必知情,這筆錢,原本是李敖向胡適「討」來的。
李敖從臺大畢業,讀研之前,給姚從吾做學術助手。姚從吾當時供職「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需要聘用一位助理,便安排李敖就任,規定月薪一千元。但該委員會管理不正規,給助理發工資常常拖欠,引起李敖不滿。李敖想到胡適是這個委員會的負責人,便寫信向胡適「告狀」。信中講到自己拿不到必要的生活費,又因為不好意思借錢,所以「三條褲子進了當舖」。這封信只是投訴和抱怨,並未提出什麼訴求。但胡適在七天後給他回信,信中有這樣的話:
現在送上一千元的支票一張,是給你「贖當」救急的。你千萬不要推辭,正如同你送我許多不易得來的書,我從來不推辭一樣。
原本,胡適只要公事公辦,督促「委員會」或姚從吾盡快給助理發薪即可。但他卻公事私辦,自掏腰包代「委員會」發薪,令李敖大為感動。李敖由此看到了胡適對他的賞識,也了解到胡適在待人接物上的「高人一等」。特別讓李敖感慨的是,胡適了解李敖的高傲,擔心他不接受這筆贈款,還特地編出理由,用自己收下李敖的贈書來「誘使」李敖收下支票。
但李敖認為,贈書和贈支票是兩回事。他給胡適回信說:
錢是可愛的,可是我若收了,我不能找理由說這是不「苟取」。老祖宗們鼓吹「一介不苟取」,何況一千元乎?所以在這件事上,我要堅守固有道德—不能收。你既然好心幫我一個大忙,那麼就讓我把它作為一項借款,用它救一下急,周轉一下,緩一口氣。我決定在明年三月十二日還你,「你千萬不要推辭」。這樣辦,又不過分貪財,又不過分狷介,又沒有利息,又穿上褲子,真是再好沒有了!
如果「謝謝」兩個字能表達我的感動,我一定毫不遲疑地用它來表達;如果我不用這種字眼,請你允許我尋找另外一種表達的方式。
所謂「另外一種表達方式」,正是「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之意。這裏繼續說李敖給胡適的這封回信。
胡適的「公事私辦」,使李敖感覺到他與胡適的交情,由「再傳弟子」一躍上升為私交朋友。於是他有了對胡適傾訴衷腸的願望。他給胡適的信是這樣開頭的:
老年人總愛把青年人當毛頭小孩子,所以我們心眼兒的話都不跟他們說。你在這方面非常開明,所以「李敖先生」願意請你聽聽他的故事。
這封信一氣呵成,足足寫了五千字,內容是李敖以虔誠之心,自述思想歷程。從祖父當過叫花子、土匪談起,談到父親李鼎彝—曾在北大做過胡適最平庸的學生,卻早被胡適忘記姓名,以致在請胡適幫忙介紹工作時被拒之門外,晚年流落台灣在中學教語文課。也談到自己的反叛性格,甚至在父親葬禮上拒絕下跪磕頭。當然,他談得最忘情的,是中學老師嚴僑。
嚴僑是嚴復的孫子,在內地時是中共黨員,自願偷渡到台灣,「為我的信仰做那最難做的一部分」。但到台灣後,又受自由主義思想影響,內心矛盾,整日酗酒。三思之後,因為看穿了國民黨的不可救藥,決定仍舊以偷渡形式返回大陸,並希望帶李敖一起走。李敖表示願意跟他走:「我當時夢想我會參加一個重建中國的大運動。」但不久後,嚴僑被五個大漢綁走,兩年後傳出死於火燒島。
李敖在信中將這些重大隱私與心裏話,都老老實實與胡適分享,信任甚至超過對親人。要知道,當時的台灣正處於「戡亂戒嚴」時期,若親共和準備投共的心跡被當局察覺,難免牢獄之災。胡適明白其中利害,所以他給李敖回信,不敢通過郵局,只讓姚從吾轉交。
這封回信帶來一個意外消息:嚴僑並沒死,已出獄,正在台北育英中學教書。事有湊巧,嚴僑的妹妹嚴停雲(筆名華嚴)剛出版了小說《智慧的燈》,曾與丈夫葉明勳登門拜訪胡適。聊天時,胡適把李敖的信給他們過目,才得知嚴僑尚在人世。胡適立即轉告李敖,李敖喜出望外,當天下午即奔赴探望恩師。
胡適從這封長信中再一次對李敖刮目相看。出於欣賞,他甚至將此信傳閱給身邊人,希望大家了解這個卓爾不群的青年。不料胡適去世前夕,信件流入轉向國民黨右翼的徐高阮之手。他五年後竟將信油印散發,並與胡秋原一同在《中華雜誌》刊登,還向警局舉報李敖為「叛逆分子」。
幸而時過境遷。雖然警局介入,嚴僑被再度拘捕,李敖也遭以「匪諜」疑犯受審,但依據當時《刑法》,李敖只是「一度想回大陸」,尚未實行,不構成「預備內亂罪」。至於「知匪不報」罪,因已過追訴期,最終無罪。李敖逃過一劫。
胡適當然並不知道他的無心之舉給李敖帶來多大麻煩。因為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他突發心臟病去世。胡適不但沒有等到李敖報答知遇之恩,甚至連李敖約定歸還一千元的日子(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二日)也未能等到。這樣,他給李敖的一千元借款,終究成了贈款。
(三之一,未完待續。圖片由李昕提供。作者為三聯書店前總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