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
去年在本刊六月號,筆者以「中美貿易協議的認知與現實」為題,一方面介紹學者傑維斯的《國際政治的知覺與錯誤知覺》,另一方面批判坊間對中美關係本質的認知偏差。
一年過去,特朗普在五月中旬訪問北京,獲習近平主席高規格接待。這次訪華行程因美以伊戰爭而押後。因此外界期望兩國能在伊朗問題上達成共識及有後續行動。此外,外界亦關注貿易戰、台海局勢、人工智能競爭及人權等議題,能否在「習特會」後取得新進展。
然而,單以會後的官方公布而言,兩方似乎並沒有滿足外界對峰會的期望:既沒有明確的貿易協議、也沒有就伊朗問題有進一步的跟進。反之,兩方對於各自重視的問題幾乎是「各自表述」:中國明確表示台灣問題對中美關係發展的重要,但特朗普在華期間並沒有明確回應記者提問,僅在離開北京後於空軍一號表達對台立場;特朗普會後指出中國承諾購買上百億美國農產品及二百架波音飛機,並放寬稀土出口限制,但在中國的官方公告中卻是輕輕帶過。
同樣地,華文媒體對這次「習特會」成果眾說紛紜,特別是就特朗普是否支持台灣有着明顯分歧:有論者認為特朗普在空軍一號上的發言表明美國不支持台獨,與北京討論對台售武更是背棄列根的「六項保證」;亦有論者認為,這不過是重申美方不希望任何一方改變台海現狀的既有立場,「公投入中」之說更表明特朗普支持台灣民眾自決。而特朗普「釐清」戰略模糊,以及要求向「台灣負責人」討論對台售武問題,更是證明台灣在美國太平洋戰略中的重要性。
外交政策的語言行為分析
為何會出現這種「一場峰會,各自表述」的情況?這涉及不同的認知錯覺及自我防衛機制,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筆者去年的文章。若從外交政策的角度分析,這些涉及峰會成果的訊息,更多是刻意為之。事實上,這一領域除了會分析政策及協調所帶來的「實質成果」外,也會考慮外交政策的語言行為,例如為何會後聲明的遣辭用句往往會精挑細琢,以及為何要得到雙方官員同意。要深入理解這種現象,國際關係學者不時會以奧斯丁(J. L. Austin)及瑟爾(John Searle)的分析框架,前者提出語言行為的四個面向——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及以言述事,後者則將外交語言行為分為宣示、承諾、陳述、指令及表達五類。以這次的峰會為例,特朗普在一些與其政治聲望相關的議題上着墨極多,例如二百架波音飛機及上百億的農產品,其根本目的就是透過有數字的「陳述」,來證明他與習近平的「私人且友好的關係」是美國外交的一大利器。即使在晶片、稀土或釋放美方關注人士等未有成果的議題上,特朗普也清晰地「披露」相關原因,例如表示已就晶片問題對華開綠燈,亦提及黎智英問題,但稱中方因考慮科技發展及實際問題而未有執行,藉以淡化在這些問題上未有取得進展的尷尬情況。這些外交語言行為的模式正好切合特朗普希望呈現的美國外交形象:務實現實主義、以美國利益為主導的交易外交,以及只有特朗普才可執行的「個人外交關係」。
而面對特朗普的「商業式行銷」及「個人外交」,中方的回應更多是以一個「國與國」及「地緣戰略框架」的方式冷處理,來表達中國與美國在國際問題上的「平起平坐」。例如在商貿問題上只有框架式的承諾及制度建設,在伊朗問題上表示認同在霍爾木茲航道安全問題有一定共識,卻沒有進一步闡述如何解決伊朗核問題,均是嘗試從外交語言上削弱特朗普強調的峰會成果。另一方面,在一些特朗普「冷處理」的問題上中方卻有不少着墨,例如在台海問題上「指令」美方注意那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以「宣告」方式表示中美雙方均同意建立「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constructive strategic stability),這是一場中方藉以重新定性中美之間的國與國關係的宏觀地緣政治峰會。至於特朗普希望取得的經濟成果,在中方的立場而言自然有必要重新「述事」,強調這不過是「尚在兩國代表團談判的願景」,而非特朗普本人提出的「客觀事實陳述」。
「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的內涵與張力
事實上,這次「習特會」最值得分析的「外交語言行為」,正正是不少華文媒體忽略的「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並將之直接嵌入中美外交關係以及台海問題的共識中。而根據新華社引述峰會內容,「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強調四個「穩定」原則:「合作為主的積極穩定」、「競爭有度的良性穩定」、「分歧可控的常態穩定」以及「和平可期的持久穩定」,其目的正是約束美國對華政策的「不確定性」。正如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金沛雅指出,「建設性」及「戰略穩定」在華府外交界也是常用的字眼,因此中方嘗試以這些「言語」重新包裝舊有的「新型大國關係」。
然而,美方對於「建設性」及「戰略穩定」的理解,是否與北京所希望的一致,本身也是一個疑問。美國國務卿魯比奧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訪問時亦有提到上述字眼,但分開使用,重點在於分歧管理。對美國而言,以「建設性戰略關係」來定義中美關係並非新事,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就是以「建設性戰略伙伴關係」來定義美中關係,政策重點是透過經濟交流及中國市場開放,促成中國政治改革及各安全層面的制度性合作。
在英語語境下,戰略關係指高層級的多方面合作,旨在滿足雙方共同的戰略目標或政治價值。然而,單以中方的四個穩定來分析,「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的本質實為「鬥而不破」、「和而不同」、「利己利人」,與西方所理解的「戰略關係」存在一定差異。因此,即使美國在日後真正承認北京提出的「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為中美關係的新框架,其詮釋大有不同,所謂的「外交共識」也不過是一廂情願的「許願池」,各自表述、各取所需而已。
(作者為百家塔政策研究所共同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