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冊:明月灣區
家中有些長輩舊書,收拾中找出一本「甩皮甩骨」的《英語指南》。在一九四七年由香港書業公會第三十二次再版。此書由黃履卿輯譯。關於黃氏生平以及此書在哪年初版,我無從了解,僅從書中所刊的說明得知﹕黃履卿老先生已於二十年(即一九二七年)通過法律手續將此書的版權讓與香港書業公會,發售權利概歸公會所有。倘有翻刻假冒,私印私售,定送官嚴究;對報訊公會者,經法官審訊成案,即謝花紅,為通用港紙二百大元。
黃履卿在自敘中寫道:「方今五洲交通華洋和會交涉之事日益繁貿易之途日益廣果欲折衝樽俎制勝闤闠苟未通達其語言文字遽逞一己之才智以求有成是烏乎可」,故此他用兩年時間輯譯成《英語指南》,凡市場買賣、社會交涉、人事應對等通用的詞語,「幾於應有盡有」。從這本書出版後到一九四七年已印製三十二版,可看出廣受歡迎的程度,能助人助國,亦無負著書人的宏願了。
在科技先進、資訊發達、傳播廣泛的今天,看到為每個詞語、句子注上粵音以助掌握語言的學習方法實在有點好笑,但百年前教育不普及,外語學習更是不興,注音有助於學上手。將廚子「Cook」,注為粵音「曲」,達百分之九十五準確;「Steward」,注音為「士挑屈」,也有百分之八十吧;「English」,注音「英忌利樹」,念快一點把字音連起來也使人明白,但「Sevant boy」,注音為「沙墳杯」,就不知何所云了。當年上海的「洋涇浜」英語都是這樣,說的大膽說,聽的需要聽,便粗淺地溝通起來。
這個歷史過程真不好笑。其實自己在中文小學念三年級便開始經歷,那年才初學英語,二十六個英文字母怎麼念也記不全;字母的大楷小楷大草小草「copy book」,寫了好幾年。一星期七天、一年十二個月,也用注粵音方法。那時還未學習使用音標,就算查字典都沒用。到了很久的後來,頗感錄音機的「復讀」功能對學唱歌學語言功德無量,何況現在更有翻譯神器、智能聊天神器……是餡餅從天上降下來了。
曾是學習良本的《英語指南》在今天用不上了,但值得好好保存。學習條件這麼優越,我學好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