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冊:明月灣區
2026-3-27
二〇二六年四月號
不是我杯茶 (朱少璋)

周作人在〈喝茶〉中說:「喝茶當於瓦屋紙窗之下,清泉綠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飲,得半日之閒,可抵十年的塵夢。」我雖然甚少喝綠茶,但對於周氏這番「茶論」,倒是十分佩服的。

我特別重視周氏提及的人數和節奏。「二三人」,茶局不至於太冷清亦不至於太熱鬧;「人」字倘酌改為「知己」或「同道」,更佳。若同席品茶卻話不投機,真是大殺風景。「半日之閒」是喝茶的節奏,要不慌不忙,輕輕鬆鬆。匆忙地喝茶是牛飲,盡失「消閒」的本意。

我喝茶幾十年,正是入骨入血,已到了「何可一日無此君」的沉迷地步,因此朋友總誤以為我對喝茶十分講究。其實我喝茶完全夠不上「講究」二字,只算是「馬虎派」或「草根派」,美其名可以算是「逍遙派」。納乎其大者而言,我喝茶只堅守兩條底線:茶席必須潔淨、壺杯必用陶瓷。

茶席潔淨,包括茶席上的所有物品,以及茶席附近的空氣。物品潔淨容易理解,空氣潔淨則針對茶席附近的「異味」而言—最常遇上的異味是香煙或香水的氣味,都刺鼻,敗人茶興。至於壺杯必用陶瓷,這不單能提升一道茶的色香味,還可以同時在視覺上予人玩賞珍寶的享受。最不能接受塑膠茶具,只緣陶瓷靈透,塑膠冥頑。

當然,能守住上述兩條底線的茶席,也不一定就是my cup of tea—不是我杯茶。個人比較抗拒為茶席添加與茶無關的表演元素。例如由穿著僧袍道服或「偽漢服」者司茶的茶席,我一向望而生畏,敬而遠之。明明不是和尚、不是道士、更非古人,任你多講究這些穿戴都只是「戲服」。看這些穿戲服的人主理茶席,在茶煙水氣的氤氳縹緲之間,峨冠博帶、闊袍大袖掩掩映映,容易令人生出驅魔人在法壇上作法治邪的錯覺。廁身於這種茶席,不但全無雅意,反覺十足滑稽。

認真地對待「茶」這回事是好的,但本末倒置、過猶不及,往往把認真對待變成了矯揉造作;而與之相類似的「慘況」,在不同文化藝術領域都存在,而且是普遍地存在。周作人當年藉品茶,能以「半日之閒」抵「十年塵夢」,划算之極;如今世態既庸俗又矯情,即使藉「十年之閒」,卻未必能得抵「半日塵夢」。

(作者為香港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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